费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建立 “专业化、一体化”办案机制,在办案过程中,精准引导侦查方向,为办结涉黑涉恶案件提供取证意见,快速高效地提高办案效率。
日前,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某、刘某等六人涉恶寻衅滋事一案经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,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四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有其徒刑。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恶势力犯罪性质均被法院认定。
为确保涉黑涉恶案件的快速准确办理,费县人民检察院建立了“专业化、一体化”办案机制,遇有疑难涉黑涉恶案件,成立专门办案小组,发挥集体智慧,做到准确及时引导侦查取证。同时,县检察院还通过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等方式,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确保涉黑恶案件快审快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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